各会员单位: 为挖掘具有市场潜力的新锐产品,进一步推进产品创新成为企业发展的核心驱动力,培育、发展莆田鞋名牌产品,根据《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鞋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》,现就开展我市鞋业行业新锐产品推荐评选工作通知如下: 申报条件 (一)企业申报条件
1.在莆田市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上工业企业、具备产品设计、研发和生产制造能力的莆田鞋自主品牌企业。
2.企业生产运营稳定、管理规范,近两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、环保、质量等事故及违法违规行为,无不良信用记录。
3.参选产品必须在2025年中国(莆田)国际鞋类交易暨智能鞋机、运动鞋材博览会上现场展示。
(二)新产品征集条件
1.创新性:产品在技术、材料或应用场景上的独特性。
2.实用性:能够为广大消费者认可、接受,市场效果好。
3.可持续性:产品具有长期发展潜力及社会价值。
4.合规性:需要提供知识产权证明,检测报告。
组织申报
(一)申报方式
企业按照自愿原则,在今年10月31日前向市鞋业协会申请,由市鞋业协会组织行业专家对征集的新锐产品进行评选,符合条件的予以发布推广。每家参展的自主品牌企业可推荐3款产品参选。
(二)申报材料
1.《莆田市鞋业行业新锐产品征集申报表》(附件2);
2.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的产品检测报告复印件(需体现申报产品名称型号);
3.产品相关专利证明资料;
4.产品若有获得相关奖项,可一并提供佐证材料;
5.有特许经营生产许可证、环保达标等要求的产品,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。
有关事项
1.“莆田鞋”新锐产品将通过我市各大平台、宣传媒体给予推广。
2.新产品相关材料和数据应当真实可靠、存在弄虚作假或产品出现质量、安全等问题的,一经查实予以撤销,相关企业三年内不得申请。
3.优先组织新锐产品及其企业参与国内外各类大型展会、供需对接、线上线下促销等活动,提高新产品市场认知度和占有率。优先给予企业在市场开拓、品牌培育、产品推广等政策方面给予支持,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纳入鞋业自主品牌培育库。